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,压实科研经费主体责任,健全科研经费监督机制,畅通师生问题线索反映途径,严肃查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,现将我校科研经费违纪违规行为专项举报渠道予以公示。 一、受理范围 受理全校教职工在各级纵向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虚列支出、套取经费、挤占挪用科研经费、违规报销、虚假合同、劳务费发放不规范、科研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。 二、专项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:15836164868 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 举报电子邮箱:sqxykyb@163.com (邮件请附相关佐证材料,实名举报请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) 实体举报地点:行政楼314房间科研处办公室 三、相关说明 提倡实名举报。如实反映情况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材料,便于调查核实与结果反馈。学校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。 举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客观如实反映问题。严禁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,对诬告陷害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。 本渠道仅受理科研经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,项目业务咨询、系统操作等业务问题,请拨打科研处业务办公电话办理。 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监督。 科研处 2025年8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