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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技、学科、产教融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组织编制学校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定学校科研、学科和产教融合工作规章制度。 二、组织开展学科建设、硕士学位点建设和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。 三、负责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、经费管理、阶段检查、结项、成果存档等全流程管理。 四、负责科技成果的认定、登记、归档、推广以及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,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与奖励申报。 五、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团队、科研平台、协同创新中心、产业学院、产教融合基地等培育、申报、建设与管理工作。 六、负责组织各类政校企等合作项目的洽谈、协议签订等管理工作;定期检查、指导、评估合作项目运行状况。 七、负责与上级产学研管理部门、地方企事业单位及各级学会、行业协会等组织和兄弟院校产学研部门的协调与联络。 八、推进医教协同,持续开展河南基层卫生人才医教协同发展联盟等建设工作。 九、组织、协调、管理学校学术交流活动;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、伦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科协、科普有关工作。 十、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